新华社北京4月4日电(记者贺劲松)4月2日至4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作了《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环境》的报告。
朱镕基强调,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整个“十五”期间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从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站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的高度,站在民族兴衰和现代化事业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要求各地方、各部门一定要按照中央和这次会议的部署,下最大的决心,用最大的力气,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要抓住要害,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深化改革,强化法制,尽快从根本上扭转市场经济秩序比较混乱的局面,努力开创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这次会议是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落实“十五”计划纲要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打击走私、逃汇、套汇、骗取出口退税专项斗争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严重性、危害性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明确了今后五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任务和今年的工作重点,对如何开展这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会议讨论了《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会议指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巩固和发展国民经济良好势头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必要条件,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内在要求。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不仅有着重大的经济意义,而且有着重大的政治意义;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会议指出,经济秩序的好坏是反映国民经济运行质量、社会经济管理水平和法制建设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我们党在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同时,就明确把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是近年来,针对一些领域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某些方面和领域还相当严重。主要表现在: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偷税、漏税活动猖獗,走私、骗汇、骗取出口退税屡禁不止;社会信用紊乱,合同违约、商业欺诈、逃废债务现象严重;财务失真,做假账、搞两本账,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比较普遍;建筑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质量低劣的问题比较严重;文化市场混乱,毒害青少年健康和伤风败俗的东西泛滥;不执行安全生产法规,重大特大恶性事故不断发生。会议指出,当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又出现了团伙作案、跨地区作案、内外勾结作案、专业化作案、智能化作案、作案方式越来越隐蔽等一些新的特点。会议强调,市场经济秩序混乱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违法犯罪活动之猖獗,问题之严重,性质之恶劣,气焰之嚣张,触目惊心,已经到了非下大决心进行整治不可的地步。
会议指出,在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市场经济秩序出现某些混乱现象,有着复杂的经济、社会和思想原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既要做好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又要抓紧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既要治标,又要治本。“十五”期间要切实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不懈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骗税、骗汇、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二是整顿建筑市场;三是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四是严肃财经纪律;五是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六是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行为;七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察;八是打破部门、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
会议指出,在全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上,要根据每个时期的不同特点,确定整治的重点。今年,要紧紧抓住直接危害人民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可参与程度高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第一,以食品、药品、农资、棉花、拼装汽车等为重点,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第二,以查处规避招标、假招标和转包为重点,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第三,以查处骗税、偷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强化税收征管;第四,以查处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为重点,打击地方保护主义;第五,以清理压缩音像集中经营场所,查处非法经营的“网吧”、“游戏机房”和非法出版物为重点,整顿文化市场。对未列入今年整顿和规范重点的,有关主管部门也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抓好主管领域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各地区也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确定其他重点。会议提出,要用一年左右时间,在上述五个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使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活动蔓延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群众反映强烈、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得到揭露和处理,触犯刑律的犯罪分子得到严厉惩处,人民群众对整治结果感到基本满意。在此基础上,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长期不懈地开展下去。
会议强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关键是思想要统一,认识要到位。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各项要求。第一,要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分工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做到思想统一,组织落实,人员到位,责任明确。第二,突出重点,集中力量,严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要从查处大案要案入手,严厉打击犯罪集团和首恶分子。要迅速大张旗鼓地处理一批业已查清的典型案件,依法从快从重惩处那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尽快查出新的大案要案;加大办案力度;严惩内外勾结的腐败分子。要坚决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不论涉及什么人、什么单位、什么“特殊背景”,都要查个水落石出,绝不手软。第三,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动员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要采取措施切实保护举报人,对打击迫害举报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严惩。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使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置于广泛的监督之下。第四,要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依法行政机制。要减少行政性审批,规范审批程序,对审批者实行权责挂钩。从机制上完善行政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政府工作人员在市场中介组织中兼职。强化政府对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能。第五,要采用高新技术手段,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加快“金关”、“金税”、“金卡”、“金盾”工程等信息网络监管系统的建设,提高行政执法部门的交通、通讯、检测等方面的装备水平,完备执法技术手段。第六,要修订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当务之急是要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突出问题,同时要清理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行法律法规,并抓紧新的立法工作。各执法机关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随意性。严禁以罚代刑。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坚决惩治执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第七,打破地方保护,严禁地区封锁。所有地方要尽快撤销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地方性法规。对再搞地方封锁行为的,不仅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严肃追究地方主要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第八,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加快健全社会信用制度。要切实加强德治的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全社会的商业道德水平,增强全民信用观念。要通过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逐步建立企业行为档案,使有违法违规和严重违约行为记录的企业和经营者在社会上无立足之地。会议还要求,在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中,要十分注意政策和策略,切实保护守法经营者,确保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
会议强调,为遏制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的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尽快建立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疏于管理、监管不力造成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除了要追究主管安全生产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地方政府与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对其它安全生产事故也要建立相应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国务委员吴仪和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王忠禹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省长(主席、市长)、分管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分管副市长,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经贸委(商委)、工商局、质量技监局主要负责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负责人,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中央大型企业负责人。